结婚纪念日那天,我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忙碌到深夜。水槽里堆着没洗的碗筷,客厅散落着丈夫的臭袜子,墙上的电子钟跳:00时,手机突然震了震——是外卖员的电话。“姐,您订的草莓蛋糕放哪?”我愣住了,今天没买蛋糕啊。电话那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对话,接着是另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放门口吧,他今晚不回去。” 十七年婚姻像被戳破的气球,“砰”地炸在耳边。我握着拖把僵在原地,瓷砖映出自己蜡黄的脸。记得刚结婚时,张磊总说“你负责貌美如花”,可现在我的手糙得能搓出泥,他却每天西装革履地出门,朋友圈晒着给“某女士”买的永生花。上个月他升职,同事起哄让他讲讲宠妻秘籍,他笑着搂我肩膀:“我家那位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我才能安心拼事业啊。”当时我还红着脸低下头,现在才明白那笑容多讽刺。 凌晨两点,张磊带着一身酒气回来,看见茶几上的蛋糕盒子,眼神闪烁了一下。“客户送的,想着你爱吃。”他边说边解领带,我突然问:“锦绣花,住着谁?”他扯领带的手顿住了,喉结滚动两下:“什栋?你听谁胡说的?”我把手机录音点开,女人的声音清晰传来:“阿磊说你连灯泡都不会换,真可怜。” 第二天我收拾行李时,在他书房发现了另一个手机。相册里全是和那个女人的合照,定位显示他们每周三都去温泉酒店。最扎眼的是条备忘录:“5日,给老婆,给宝宝买限量包。”原来他不是不懂浪漫,只是浪漫的对象从来不是我。搬家公司来拉箱子那天,张磊堵在门口红着眼:“我错了,你别走,这个家不能没有你。”我看着他,突然想起十七年前那个雨天,他也是这样站在雨里,说要给我一个家。 现在我租了间三十平米的公寓,白天在花店打工,晚上学烘焙。上周做了个草莓蛋糕,给自己点上蜡烛时,手机弹出新消息——是张磊发来的:“儿子说想你了。”我删掉对话框,把蛋糕切成小块分给邻居。窗外的月光洒在奶油上,比过去十七年所有的夜晚都亮堂。